来源:人民网
2017-07-26 17:10:07
26日,国家发改委就输配电价改革及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的有关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截至目前,我国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全面完成,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发布会上说。
据孟玮介绍,自2014年12月,深圳电网和蒙西电网试点“破冰”至今,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全面完成,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审核后的输配电价已陆续向社会公布。这是自2015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来,第一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电改任务。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指出,此次输配电价改革亮点主要体现在建机制、降成本、推市场三方面:
在建机制方面,《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透明的输配电价监管体系。以“准许成本加上合理收益”为原则,同时引入现代激励性监管理念,激励电网企业压缩投资,减少投资冲动。
在降成本方面,进行严格的成本监审。据统计,我国电力企业不相关或不合理成本约1180亿元,占比14.5%。改革后,平均每千瓦时减少近1分钱,核减32个省级电网准许收入约480亿元。
在推市场方面,推动用户和企业通过市场直接交易,形成竞争性格局。2016年,我国电力市场化交易比例为22.25%。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国电力市场化规模将达2万亿千瓦时,占电网销售电量的35%,实现同比50%高速增长。
张满英还表示,下一步,全国输配电价改革将围绕四个方面继续展开。开展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配电价的核定工作,研究制定电网和新增配电网的价格形成机制,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问题,并做好已有试点三年监管周期满后的政策转换工作。“改革都是涉险滩,接下来依旧任重道远。”张满英说。
关于价格市场化程度,据发改委公布数据显示,2016年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已不足3%,比2012年减少2.68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的价格市场化程度已达100%,实现全部市场定价。
据了解,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新方法是此次计算亮点。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介绍,新方法以产出值为主要指标,以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的总产出值做分母,以各行业政府管理价格的全部商品和服务产出值做分子,得出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进而求得价格市场化程度。与旧方法相比,新方法将第三产业也纳入了测算范围,实现了产业全覆盖。同时,相较于基于农产品收购、消费品零售和生产资料出厂三个环节进行测算,以产业产出值为主要指标,可使绝大部分数据来自统计部门。“这确保了测算的准确性和可持续性。”彭绍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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